當初我們四個人怎會湊在一起住呢?
一開始我們都有共識
要分發到台北市
如果都分發到台北市.那就以松山機場或松山火車站為中心
果然我們三人如願以償分發到相鄰學校
所以那就一起住最好啦!
文馨聽說我要到台北來工作
立刻打電話問我可不可以跟我一起住
所以我們四個就住在一起啦!

沒找過房子的我們
很幸運
房子來找我們啦!
而且就在我教書的學校旁邊
真是太幸運了!
往山上走就是虎山
往下坡走就是菜市場
超級方便
但是也有很不方便的時候
因為會常常遇到學生
所以出門不能穿短褲拖鞋
平時沒化妝也不太敢出門(哇~~好像怕被人認出的藝人喔)
還有一個缺點
就是學生超愛來我家玩
他們會自己搬一台電視遊樂器自己接好自己玩
在學校打球渴了就來按門鈴
問有沒有凉的可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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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說
距離上班地點最遠的應該最早起床
這個定律在我們這裡完全不適用
最早起永遠是勤勞的文馨
接下來是學校較遠的Jo Jo
再接下來應該是秋萍
但是卻不是如此
因為有一個人當年不是當導師
每次都是睡到最後不得不起床才出門
我則佔地利之便
三不五時可以落跑回來拿個東西
或是放個菜
或是小睡一下
有一次還在我家陽臺逮到三個正在爬牆的學生咧
嚇得他們三個連忙爬回去 (cool!)

我們四人平時最大的娛樂就是看電視
當時流行看日劇
週日則是看中視"花系列"的電視節目
每次吃完飯後看電視
我們三人總是沒氣質的將腳跨在茶几上
而文馨一定是正襟危坐(果然是很有氣質)
眞叫我們三人汗顏

說到看電視
就不得不佩服Jo Jo
她認人的的功力真是神乎其技
只要看過一次
她就過目不忘
譬如康康剛出道
她一演就認出他是當年我們在高雄PUB駐唱歌手
天哪!誰會記得只去過一次的PUB的歌手?
文馨這方面也很不錯
我和秋萍則較弱
但是還是輸給秋萍
她屬於"終極"
因為她可以將同一個演員
只是因為兩齣戲裡不同造型和髮型就誤以為是不同人
完全認不出是同一人
但是只要告訴她那就是某一個藝人
她可以如數家珍告訴你
這個藝人的所有八卦,演過哪些戲,跟哪些人有啥牽扯不清的關係...
強吧?

秋萍超愛看電視
她可以每天都很忙
因為如果同時有好幾齣好看的日劇
她就要將重播時間看好,
調整一下何時該先看哪一台
這樣才不會漏掉沒看到
有時候沒啥節目好看
遙控器轉了一輪
就交給我們亂轉
我們還會無聊到看教學節目
看人家英文怎麼教
還有一次看人家如何算數學
在示範高中數學" log"....
我們看了一陣子,一片寂靜....
"ㄟ, 有誰還記得log是什麼?"
"誰轉這一台啦?"
"看不懂還看那麼久喔?"
"複習一下高中數學啊..."
!@#$$%%^&

以前家裡養了一隻學生送的馬爾濟司狗
很皮,好像跟我們做對似的
每天都在不同的地方便便
就是學不會要在報紙上
所以我們還將當時電視上流行壞女人的名字"顧小春"
把我們家狗兒"嘟嘟"改名成"顧小嘟"或 "顧人怨"
每天都要修理它一次
有一次她躲在藤椅下
我說"你不要以為你躲在下面我就打不到你"
我和秋萍聯手合作
一人拉開椅子
一人拿掃把"掃"她
合作無間
但這場每天上演的"打狗記"只維持三星期
在將她送給Jo Jo當時的男友之後就下檔了
結局是
顧小嘟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有一次看新聞
新聞上報導黑心電視不明原因起火
秋萍看了有感而發
"我好擔心我們電視哪一天也燒起來, 因為它工作時間太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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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cky Walk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